根據農業部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布的2010-2011年度“全國平安漁業示范縣”名單中,長海縣榮獲“全國平安漁業示范縣”稱號。
自2010年8月以來,長海縣根據農業部、國家安全監管總局《關于開展“平安漁業示范縣”創建活動的通知》精神,積極開展創建“全國平安漁業示范縣”活動。兩年來,在各級漁業、安全監管部門和縣政府高度重視下,始終堅持以服務漁民、群眾滿意為工作目標,加強隊伍建設,強化漁業安全生產監管,嚴格履行職責,堅持依法行政,努力打造平安漁業,為全縣漁業生產提供了有力保障,有效地推動和促進了長海縣漁業安全生產工作,為和諧長海做取了積極貢獻。經縣政府申報、地方逐級推薦、兩部局聯合考評、評審委員會審議等程序,長海縣最終被評為“全國平安漁業示范縣”榮譽稱號。


